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2月7日,信达证券发布公告表示,信达证券股票于2月6日、2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信达证券自查并书面询证信达证券控股股东中国信达,截至公告披露日,信达证券及控股股东中国信达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上一篇:中泰化学(002092.SZ)8585.8万股限售股将于2月10日上市流通
下一篇:助力产业国际化 打造粤澳合作标志性工程 “澳门元素”推动中医药出海远航
发表评论